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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科研秘书职责
发布日期:2005-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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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科研秘书职责

为加强科研服务与管理,结合目前学院管理体制改革,在各分院、基础部设立兼职科研秘书。科研秘书的人选由具有科研经历、对工作认真负责、热情为广大教师服务的教师兼任。教师兼作科研秘书职务的总工作量补贴按360分计算切块到科研处,科研处根据不同情况,按40-70的工作业绩分下达给各分院及基础部。
科研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对口联系科研处。
2
.及时跟踪与所在分院科研发展具有密切关系的各种信息,包括科研处网站信息、浙江省特别是宁波大市相关部门的动态信息、宁波市范围内的各种学术研讨信息等,视不同情况传递给分院分管领导、相关教师、科研处等。
3
.配合科研处做好本部门科研情况的统计、汇总与核实。
4
.配合科研处组织本部门各级各类纵向项目的申报和横向项目的管理;各分院教师的项目申报应交由分院科研秘书统一进行,不再直接报送。
5
.配合科研处做好本部门教职工科研档案的收集、管理。
6
.及时将有关建议反馈给科研处。
7.
做好所在分院的科研成果宣传工作,每月向科研处报送科研动态信息。
8
.协调处理研究生管理工作。
9.
科研秘书若长时间不在院内,应委托相关人等暂时负责科研秘书事宜。
10.
完成科研处交与的与分院科研相关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