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级学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
一、专业分流概况
1、 原则
专业分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分流方式
以“个人志愿+学院考核”方式实行分流,为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首先尊重学生个人志愿,若志愿报名人数超过专业设置人数,则结合学生第一学期的正考学业加权成绩(专业排名),择优分流,直至该专业计划分流人数额满。
3、专业分流后班级数设置
电子信息类3个班分流后设电子信息工程专业2个班(≤70人),通信工程专业1个班(≤35人)。
二、专业分流流程
1、4月12日-4月17日,各研究所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召开专业分流动员会议;
2、4月18日,学院教务办向学生发放《专业分流意向表》;
3、4月23日,学生上交《专业分流意向表》,《专业分流意向表》上交之前请同学慎重考虑,一旦上交,不得随意改动;
4、4月24日-4月28日,学院教务办汇总学生专业分流意向,根据报名人数、专业人数规模及上学期的正考加权成绩进行专业分流调整和班级设置。
5、5月2日-5月4日,在信息学院网站及学院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学生如有异议,可于5月4日17:00前向学院教务办反映。
6、5月8日前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并在信息学院网站及学院宣传栏公布2016级学生专业分流的最终名单。
三、学院学工办负责专业分流后班级的班导师配备。
beplay体育手机官网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