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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关于规范课程考核相关事宜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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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及信息学院课程特点,现对规范课程考核相关事宜做出说明:
一、确定考试方式
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性质、教学要求在开学后2周内确定考核方式,并将考核方式、总评成绩组成分项比例告知学生并报学院教务办公室。考核过程严格按照之前的组成分项进行。教学基本要求相同、学时相同的专业课程必须统一考核方式、总评成绩组成分项比例。考试结束后,应将所有总评成绩中包含的组成考核资料与成绩单一并上交学院教务办公室存档。
二、命题工作
1、卷面考试
卷面考试课程的试卷应采用统一的试卷卷首格式(教务部网站“资源下载”),且准备A卷和B卷试卷各一套。考试前随机抽取其中一套作为期末试卷,另一套为补考试卷,因此要求两套试卷的难易度和覆盖面应基本一致,两套试卷中考试内容重复率不得高于30%。
卷面考试的期末试卷命题范围、题量、题型与难易度均应符合教学基本要求,做到难易适度,份量适中,不同课程名称的课程避免试卷相同,同一门课程避免近四年课程试卷内容雷同,试卷重复率不得高于30%
命题教师须认真校对试卷内容,确保试卷准确无误。命题时,每份试卷需提供其相应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公共基础课及教学基本要求相同、学时相同的专业课程必须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各研究所(教研室)教学负责人要对命题、评分标准严格把关,确保试卷质量。若研究所(教研室)教学负责人本身就是命题老师,或者考核课程不归属于任何研究所(教研室),则由学院教学负责人审核把关。
命题教师严禁在联网电脑上进行试卷的编制、打印工作。经研究所教学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将试卷(A、B卷各一份)和试卷印刷单(教务部网站“资源下载”)签字盖章后于考试前2周送到通用117印刷。任课教师或研究所(教研室)教师应在考试前凭工作证到指定印刷点(通用117)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根据要求整理试卷并交任课教师或指定地点。命题、审题、印制和保管等所有接触试卷的教师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向学生暗示或泄漏试题内容。
2、大作业考核
教师在使用大作业或论文等非卷面考核形式时,应充分考虑此考核手段是否适合课程特点。教师在布置选题或指导学生选题时应严格把关,确保题目符合教学基本要求,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考察学生的动手能力和思维创新能力等。大作业或论文等非卷面考核形式应提供具体的大作业任务书和评分标准,每条评分标准应制定可量化的分值分布条件,评分标准应具备一定的区分度。各研究所(教研室)教学负责人对期末课程采用大作业或论文等非卷面考核形式的应严格审查,加强监督,做到规范。
三、阅卷及成绩录入
1、卷面考试
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阅卷工作,阅卷时应使用红笔进行批改,每道题目评分时应统一使用加分,阅卷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涂改,如有涂改应在涂改处签名。阅卷完毕后,阅卷教师应在试卷上“评阅人”处签名。对于不用规定笔答题的,阅卷教师应按有关规定不予给分。
2、大作业考核
对于大作业或论文,应按评分标准对每一位学生的作业内容进行具体批阅评价(按照教务部关于规范课程考核方式的补充通知要求:大作业批阅评价时要给出具体评语)和打分记录,保留过程性资料,如答辩记录本等。杜绝大作业考核随意给分的现象。
所有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必须在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将学生该课程所有分项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10.80.96.222:8080),按各项所占比例计算课程总评成绩。任课教师在录入期末考试成绩前务必到网上下载《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任课教师操作手册》(教务部网站“资源下载”)并认真学习其中的内容,尽量避免在成绩录入过程中出现失误。录入完毕后,要求以“教学班方式”打印格式二成绩单及格式三试卷分析表各2份,试卷分析表需填写对卷面考试的分析情况。任课教师和研究所教学负责人签名后与其它教学资料一并交学院教务办。
3、补考考核
课程补考成绩组成由补考考核内容确定,期末总评成绩中已使用的成绩分项(如平时成绩)不得在补考成绩中重复计算。
四、教学资料存档
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应将所有总评成绩构成分项的考核资料清单、考核资料与成绩单一并上交学院教务办公室(石麟大楼902-1)存档。
1、卷面考核资料包括:
(1)空白A、B卷(任课教师签名,研究所教学负责人签名,2份)
(2)A、B卷答案及评分标准(任课教师签名,2份)
(3)成绩单(打印格式二,任课教师签名,研究所教学负责人签名,2份)
(4)卷面成绩分析(打印格式三,需认真填写对卷面考试的分析情况,2份)
(5)全部学生试卷(试卷卷首“评卷人”处签名)
(6)平时成绩记录(课堂计分点名册等)
2、大作业考核资料包括:
(1)成绩单(打印格式二,任课教师签名,研究所教学负责人签名,2份)
(2)成绩分析(打印格式三,需认真填写对期末考试的分析情况,2份)
(3)大作业任务书——包含大作业的内容及格式要求、完成形式等(纸质1份,任课教师签名+光盘或电子版)
(4)大作业评价标准——每条评分标准应制定可量化的分值分布条件,具备一定的区分度(纸质1份,任课教师签名+光盘或电子版)
(5)大作业评价内容——逐个给出的评语和打分记录以及答辩记录等(纸质1份,任课教师签名+光盘或电子版)
(6)学生大作业内容(纸质或光盘或电子版)
(7)平时成绩记录(课堂计分点名册等)
3、卷面和大作业相结合考核资料包含以上1、2的内容。
信息学院教务办公室
2013年1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