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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院关于2011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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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所,全体毕业设计指导教师:

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保证毕业设计答辩、成绩评定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学院的相关要求和安排,现将2011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要求
1.参加毕业设计答辩的同学须经各研究所审查并取得答辩资格。答辩前各研究所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并经由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论文评阅老师审阅并填写评语,对不符合要求学生则取消答辩资格。各研究所通知取得答辩资格的学生参加答辩。
2.参加答辩学生应该根据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涉及的有关内容和有关概念、理论,做好答辩PPT,在答辩过程中进行答辩陈述,回答答辩小组的提问。
3.各研究所应严格组织学生陈述与演示、教师提问、学生回答三个答辩环节,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对学生的答辩进行认真、严肃的提问,注重毕业设计答辩过程中的教育性、启发性、指导性。答辩情况需当场进行记录。毕业设计讲述要求重点突出,能切实反映自己在设计中完成的工作,回答问题要求表述简洁,用语规范。
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情况进行书面评价,给出成绩并输入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分标准及成绩评定
(一)评分成绩的构成
毕业设计(论文)的综合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定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评阅教师评定成绩(评定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答辩小组评定成绩(评定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三者按一定比例构成,其中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阅教师评定成绩中含开题报告(包括:文献综述、外文翻译)成绩。
(二)评分要素
1.指导教师评分要素。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意义、资料选择与整合能力、综合应用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的能力、学术水平、文字表述与图表质量、实际动手能力、规范要求完成情况、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完成情况等8个方面。
2.评阅教师评分要素。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意义、难易度、资料选择与整合能力、综合应用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的能力、学术水平、文字表述与图表质量、规范要求完成情况等7个方面。
3.答辩评分要素。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意义、难易度、综合应用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的能力、学术水平与论文质量、对论文所涉及问题的理解程度、回答问题的圆满程度、答辩语言表述水平、相关知识面等8个方面。
(三)评分标准
优秀:选题紧扣本专业的培养目标,现实意义明显;文章观点正确,内容充实,见解独特,富有新意,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较强的应用价值;能熟练地综合运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表述概念清楚、正确;结构严谨,层次清晰,文字流畅,逻辑缜密,格式规范;答辩时概念准确,思路清晰,能正确流利地回答答辩组所提出的主要问题。
良好:选题能较好地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有现实意义;文章观点正确,内容充实,见解较有新意,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能比较熟练地运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表述概念清楚、正确;结构完整,层次清楚,文字流畅,格式规范;答辩时概念正确,思路较清楚,能较好地回答答辩组所提出的主要问题。
中等:选题属于本专业的业务范围;文章观点明确,内容尚充实,有一定的实际意义和应用价值,但见解一般;能较好地掌握和运用有关基本理论,表述概念较正确;文章结构完整,层次较为清楚,文字通顺,格式也较规范;答辩时思路一般,对提出的主要问题回答尚正确。
及格:选题与本专业的业务范围有某种关联但不够明确;文章观点基本明确,但内容不够充实,见解一般、立意不新;能基本掌握和运用有关基本理论知识,但表述概念时有时不够正确;结构尚完整,文字基本通顺,格式也基本符合规范,但层次不够清楚,逻辑性不够强;答辩时不能回答某些主要问题或回答有错误,经提示后能补充或进行纠正。
不及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成绩为不及格。选题与本专业的业务范围无关;文章观点不明确或有严重政治性错误;无新意,无自主见解并有抄袭、剽窃现象;结构不完整,层次不清楚,语言不通顺,格式不规范;答辩中不能回答问题或表现出对自己论文的内容完全不熟悉。
(四)成绩管理与推优
1.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具体质量、学术研究水平与实际应用能力、创新点、独立工作和答辩情况按照评分要素及评分标准进行评定。凡工作态度差或未完成规定任务的学生,应从严评分,不得降低标准和评分要求。
2.毕业设计 (论文)的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评定,原则上要求优秀(90~100分)比例控制在15%以内;良好(80~89分)比例控制在45%以内;其余为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59分及以下)。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总成绩为不及格(59分及以下),则视为毕业设计(论文)不通过,须参加毕业设计(论文)重修。
3.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全部结束后,分院各答辩小组组织填写指导教师评语表、论文评阅教师评阅表、答辩小组评语表,经答辩小组签字后,在答辩结束后三日内连同答辩记录表(详见附件)送分院教务办。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作者根据学院优秀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格式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4.学院将对获得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三、答辩组织与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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