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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层面、课程层面实践教学体系建设阶段性总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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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所、基础教学中心、实验中心:

下学期初,学院将组织召开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专题研讨会。附件1为学院下发通知《教务处关于进行实践教学体系建设阶段性工作汇报的通知》(理工教〔20101号),请组织本单位相关老师依据教务处通知的要求,集体讨论和总结本单位实践教学体系改革专业(课程)的建设成果,认真组织开展总结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课程层面:所有已经开展实践教学改革的课程均将课程改革的思路、过程、现状,改革中取得的成果、经验和遇到的困难进行总结,并提出后期建设思路。总结应真实反映课程改革的全貌。

2、专业层面:各专业在课程层面总结的基础上对本专业进行的实践教学改革进行总结。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全面总结本专业实践教学改革工作: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体系建设方案、实践项目整合方案、质量监控体系建设方案、师资队伍建设方案、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方案等。明确改革过程与前期建设方案存在的差距,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专业层面请各项目负责人参考附件2;《信息分院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建设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告提纲》,形成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建设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告,确定并汇总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已开展课程,并填写附件4:《信息分院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建设课程汇总表》;

课程层面请各实践教学体系改革课程负责人参考附件3:《信息分院课程实践教学体系建设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告提纲》,形成课程实践教学体系建设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告。

请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如学生创新实践作品、学生对实践教学改革课程教学的评价和体会等),并于32日前将相关材料(含佐证材料)送分院教务办。专业层面总结要求上报纸质和电子稿各一份,课程层面总结上报电子稿一份。

分院拟在334日组织分院实践教学体系立项专业、改革课程中期答辩,请各立项专业、实践教学改革课程提前准备好答辩PPT。实践教学中期答辩情况作为教师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业绩考核重要指标。

附:信息分院实践教学体系建设项目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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