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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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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一、国家奖学金金额: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二、国家奖学金人数  
 名额少,还未通知,觉得优秀的都就可以报
 三、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校荣校,为人正直,热心公益,积极参加校园活动;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等不良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刻苦、成绩优异,2017-2018学年学习绩点排名在同专业同年级前10%,思想品德、综合能力排名在班级前30%;(综测排名还没出,可以根据平时成绩和表现报名)
 5.绩点排名超出前10%,但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文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3名,集体项目前2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3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1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6.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本科学生。
 
四、申请和评定的程序、时间:
  
930日上午10点前申报同学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正反打印)、《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初审名单表》(一式一份)及相关获奖材料复印件交至石麟901-2学工办龚老师处,表格及相关材料发至邮箱253647369@qq.com

                                       信息学院学工办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