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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关于做好第十八次彩虹助学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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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宁波市慈善总会与宁波晚报社近期推出了2020年度彩虹助学(总第十八期),我校可推荐16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推荐的学生将由宁波市慈善总会在晚报上登载进行社会认助。为做好本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本科一、二年级的在籍在校学生,综合表现良好,学业成绩优秀。学生家庭贫困,须符合下列四种情况之一。

    1.父母双亡,或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出走无音讯。

    2.父母双残。须取得残联发的残疾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伤残证明。

    3.单亲。主要劳动的一方死亡,另一方无固定收入。

    4.因天灾人祸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要征得学生个人同意,学生本人愿意登报进行社会认助。

二、推荐名额

    信息学院可推荐2-3名。

三、资助金额

   资助金额为每学生每学年3000元,第一次的资助活动由慈善总会将资助金额汇入学校,学校发放资助金。以后的资助采取资助人自愿原则,受助学生要加强与资助人的沟通联系。

四、时间安排

   1512日中午12:00之前,各班级将推荐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学工办。

   2515日之前,学院审核、公示,并将推荐名单报送至学校学工部。

   3520日之前,学工部审核、公示,并将推荐名单报送至宁波市慈善总会。

   4. 6月,宁波市慈善总会在宁波晚报统一登载学生简况,进行认助。

   56月下旬,市慈善总会将助学金汇入学校,由学校发放资助金。

五、填表说明

    1.申请的学生需认真填写《附件1:彩虹助学申报表》。“申请理由”由学生本人如实、详细填写(包括父母双方情况)(填写内容主要涉及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学习情况、困难情况等内容,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街道意见”处因已经实行学生个人承诺制,可以不填写。学生品德和学业成绩由学院评定,在校表现分为突出、好、较好;学业成绩分为优异、优秀、良好;学生在班、学院、学校所担任的职务和获得过的奖学金,学生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均需在学院评定意见中填写,并加盖学院公章。

   2.《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推荐大学生汇总登记表》由各班级按照学生申报以及学院掌握的信息如实认真填写。

六、材料收集

51212:00前,各班级将电子版汇总表备注班级+表名发送邮箱:2436968084@qq.com;各班收齐纸质申报表,交至学工办董俊娜老师处。

联系电话:0574-88229538,邮箱:24369680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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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