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工作部关于班导师助理考核工作的通知,依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班导师助理工作条例(试行)》(理工委学6号)文件要求,在班导师助理自我总结、联系班级学生测评、工作开展情况考察的基础上,经学院学工办讨论通过,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0年9月25日-2020年9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联系人:
杜明珠 88229582 dmz1216@163.com
方 芳 88229551 fff@nit.net.cn
信息学院学工办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