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理工学[2013]227号文件《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实行)》及学校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经过班级评议、个人申报、学院审核,现将综测结果予以公示,综测要求各班级自行下载打印。
公示时间:2020年9月27日--2020年9月29日
联系人:郭老师,石麟901-2,88229538,韩同学:18758419282,邮箱:sztz2010ok@163.com。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邮件的方式向学院学工办反映,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班级、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