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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先争优闪光言行”展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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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为充分展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争创“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彰显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实际成效,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现就做好“创先争优闪光言行”展示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示评选内容
“创先争优闪光言行”是指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方面的先进事迹和典型做法,是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艰苦创业、敬业爱岗、岗位建功、钻研业务、扶贫济困、发挥余热、保持本色、奉献社会、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维护稳定等方方面面践行先进性、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表现,包括党组织的各种典型做法、党员个体的言行或若干个党员共同参与的行为,只要符合创先争优相关要求,体现先进性和先锋模范作用,都可以申报推荐为闪光言行。
申报推荐对象为基层党组织或党员个体(群体),内容包括被申报推荐对象的名称(姓名)、照片、基本情况、主要事迹。
二、申报推荐方式
1.市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将开展“月度创先争优闪光言行之星”评选活动(每月4日至23日,登陆中国宁波网创先争优专栏投票评选“月度创先争优闪光言行之星”),请各党总支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动员广大党员群众参与网上评议和投票活动。
2.按照评选“月度创先争优闪光言行之星”的要求,请各总支发动广大党员参与申报推荐,并在每月20日前,向学院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推荐2例“创先争优闪光言行”(基层党组织1例,党员1例)。
3.本次推荐(12月),请各党总支以总支为申报推荐对象,精选1例党员“创先争优闪光言行”,如确有优秀典型,推荐数量不限。请于12月22日(明天)下班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电子邮件标题注明“创先争优闪光言行”字样。电子邮箱:zzb@nit.zju.edu.cn。
附件:推荐您眼中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表格
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