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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优秀教职工暑期集体疗休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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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工会:

为丰富教职工暑期生活,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增强集体凝聚力,根据上级有关教职工疗休养的意见精神,现就做好2014年优秀教职工暑期集体疗休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原则
疗休养活动以教职工休息养生为主,每批疗休养选择一个疗养场所,时间最多不超过5天。学校按“统一组织、定点疗养、控制总量、确保安全、突出休闲”的原则,组织开展优秀教职工集体疗休养活动。
二、组织方式
由工会统一组织。按教职工总人数一定的比例分配名额,由各分工会按名额推荐优秀教职工参加集体疗休养活动(各分工会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疗休养对象
学校工会会员。每位教职工最多5年参加一次集体疗休养活动。校级及以上各类先进、劳模和即将退休等教职工优先考虑。
四、疗休养地点
学校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择优确定疗休养承办单位,并推出3条线路:黄山、雁荡山、武夷山,参加的教职工可任选一条线路。每条线路不超过45人。
五、疗休养时间
初定7月2125日(黄山、雁荡山);8月11- 15日(武夷山),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疗休养经费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疗休养费主要包括交通、住宿、伙食等费用,学校将按不高于1500元/人的限额标准给予补助。带队人员工会将按标准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希各分工会按分配名额,商定疗休养人员,并填写《2014年教职工暑期集体疗休养人员登记表》(附件2),于6月27日(周五)11:30之前报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