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研究所、学工办、教务办:
暑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假期有关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期末和暑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7月4日-7月10日。为保证期末考试正常进行,监考教师要严格按照监考流程规定履行监考职责。若学生举报或巡视人员发现监考人员失职,经核实,对监考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有关期末考试、考查工作应严格按教务处的有关通知执行。
二、根据校历安排,全校教职工于7月15日至9月1日安排暑期轮休,9月2日(星期一)起上班,请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做好假期前后有关工作。7月15日至9月1日(双休日正常休息),每天安排管理服务岗或实验岗人员1人在校正常上班,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名单请见信息学院网站。9月2日教职工开始上班,请各位教职工2日上午到学院办公室签到。2024级本科生新生于8月24日报到注册,2024专升本新生和其他年级学生于9月6日(星期五)报到注册,补考工作安排在9月7日-9月11日。9月9日(星期一)全校学生开始上课。
三、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各系(中心)在学期结束前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学院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法制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落实防盗、防火、防自然灾害事故等各项措施。学院各单位遇灾按照预案及时处置,排除隐患。
四、抓好暑假期间办公正常秩序。学院党政办要安排人员做好OA办公系统内文件的接收和处理。学院各相关单位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具体工作按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有关通知执行。新学期补考安排、教学安排等按学校教务处有关通知执行。
五、暑假期间,本科生教学及社会实践活动由学院安排,学院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参加暑期实习实训、暑期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及集训、科研项目学生(含研究生)的安全管理措施。暑假期间有教学任务或带学生社会实践、开展集训、做项目的教师是相关工作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带领学生做科研的教师要按照科研用房规定确保安全,要切实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务必在放假前组织一次学生的主题会议,强调实验室、实训室、学生寝室等用电、用网、用水的相关安全规定以及其它涉及交通、饮食、降温防暑等安全措施。带学生外出社会实践的教师要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教师因私出国(境)提前学校网站“一站式办事大厅”报备,出行注意个人自身安全。教师疗休养按学校工会相关规定执行。
六、暑假期间,因工作需要仍需开放使用的办公场所、实验实训场所和机房等,必须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到人离断电、断水、关锁门窗,防止发生财物失窃和火灾、漏水事故。各办公室、实验室、实训室、机房等场所钥匙要确定专人管理,不得随意借给学生或无关人员使用;需妥善存放科研、文秘材料和印章,防止失密、失窃事件发生;上述场所严禁存放现金。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场所在假期要加强巡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暑期高温时的防爆、防自燃和降温工作。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定,自觉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七、未来一段时间特别是暑假期间正值长江流域汛期,防汛形势严峻。学院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暑期防台、抗台、防汛和应对其它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窗户外侧不要放置花盆、拖把等物品。一旦发生重要突发事项要及时报告,务必在突发事件发生后1 小时内上报校长办公室;重大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口头汇报,并在 30 分钟内整理简要信息,同时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及时稳妥处理。学校办公室将对出现个案不报、迟报问题的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八、暑假期间,请全体教职工保持手机畅通,确保信息能得到及时传递。如遇重大事件和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学院有关领导。
beplay体育手机官网党政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